《壹號皇庭》夢想與現實 林作自揭做大律師的辛酸
發布時間: 2017/04/12 19:43
最後更新: 2017/04/13 11:27
因前女友麥明詩當選港姐冠軍而為人認識的大律師林作,本周二(11日)獲高等法院批准撤銷其執業大律師資格,並將於下月開始在遵理學校開班教英文。林作早前已坦言是為賺錢而轉行,他最新接受TOPick訪問,親述過去2年當執業大律師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。
林作畢業於牛津大學數學系,再於倫敦法律學院取得法律文憑,2013年回港,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學碩士,2015年成為執業大律師。
林作坦言,大律師月薪不定,實際上是「海鮮價」,由於市場供應太多,但需求少,變相生意量不足,還要「做低個價」,每次收費都不太理想,入行初期,更不時被拖數。
他舉例,曾接獲兩宗性質相若的個案跟進,亦需出入法庭處理,但價錢有一定的差距:
一單是少於3萬元,另一單的收費則為10多萬元,可知「海鮮價」有多恐怖。官司基本需時至少半年至9 個月才完案,收費拉匀計算,時薪其實頗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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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指出,在生意量無增長及訴訟費高昂下,不少官司止於事務律師層面,換言之,大律師可以做到的工作真的不多,或與想像中有異,難免有苦悶之感。
他相信,現在成功入行﹑主攻民事案件並租用辦公室工作的大律師,具有一定「家底」,這也是他不喜歡的地方:
剛入行時會認為大家捱數年總有出頭天,覺得很正常,但當你目堵整個行業裏,部分人其實『唔駛撈』,純粹因家族的期望而取大律師的銜頭,這些我都沒有興趣。
林作認為,成為大律師以後,發展空間有限,故身邊有不少人羨慕他有其他出路:
你可以參與政治,但香港有多少人願意接手政治。我只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,始終要視乎個人際遇。
電視劇中的大律師,個個「身光頸靚」,不過林作直言,現實中大部分的大律師都是與常人一起「逼地鐵」﹑「搭巴士」的中產,真正「身光頸靚」的大律師都是有錢人。他形容:
大律師這行與娛樂圈不相伯仲,無固定工作,你想多工作你就要紅,人紅自然多工作;大律師界亦如娛樂圈般講求人際關係,甚至更甚,否則難有發展空間。
林作又言,坊間最近披露了一名已工作15至20年的本地大律師財政收入,過去3年平均月薪約10萬至20萬元。林作期望投身補習業的新工作平台,帶來月薪是以該本地大律師的倍數計。
放棄執業大律師資格,加入遵理學校做補習名師及升學顧問,林作認為可真正發展自己所長,但強調自己並非要成為典型的補習天王,相信其學歷、背景及專業資格是吸引之處,即使日後參與政治,兩者亦不會有衝突。
林作坦言轉行為了一個字:「錢」!他直言自己對收入特別敏感,一是想儲「老婆本」,二是不想付出後無回報,即等同「白做」,而自己亦不排除日後會再重操故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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